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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144256元

  金融界2023年12月4日消息,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办理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擅自施工,被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对其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一点九进行处罚,即罚款人民币1万1仟肆佰肆拾贰元5角6分(¥11,442.56元)的行政处罚。

  据公告内容,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在贺兰工业园区德鑫路9号建设的5#展厅、6#办公室、7#车间项目,2012年7月开工建设,2012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。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规划的面积是5#展厅504㎡、6#办公室616㎡、7#车间1828.2㎡,根据当事人与宁夏北方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和《工程结算定案表》显示,总工程造价为602240.00元。存在未办理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。

  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“违反本法规定,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,责令改正,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,可以处以罚款”;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“违反本条例规定,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,擅自施工的,责令停止施工,限期改正,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”,构成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。对此,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万1仟肆佰肆拾贰元5角6分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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